反担保成立须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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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担保成立须要什么条件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