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缴款期限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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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处罚缴款期限为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作出处罚的,罚款应该当场交纳,不归当场处罚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作出处罚的,罚款应该当场交纳,不归当场处罚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交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