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身亡公婆捏着赔偿款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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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案苑
    □本报见习记者王春□本报通讯员余志仁
    丈夫务工时意外死亡,公婆将赔偿款领取后却一分钱也不给儿媳妇和两孙女,在法院判决支付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且态度恶劣。近日,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相关责任人判处了刑罚。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11年3月,阿英的丈夫阿兴在杭州富阳务工时意外死亡,经过协商阿兴家属与厂方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厂方赔偿78万元。随后,阿兴的父亲王X领取了赔偿款中的73万元。但在处理完阿兴后事之后,王X和阿兴的母亲李花二人却不同意将赔偿款分给儿媳和俩孙女。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果,无奈之下,阿英及其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将公婆告上法庭。
    2011年7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X、李X夫妻返还阿英及其两个女儿各项赔偿款39万余元,厂方暂留的5万元由阿英及其两个女儿领取,两个女儿由阿英抚养。
    然而,王X、李X夫妻不但不履行法院判决,还为此和儿媳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阿英觉得从公婆手里领取赔偿款无望,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王X家中均未发现其下落。2011年12月,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王X、李X家中进行了搜查措施,并将婆婆李X带至法院,其称赔偿款全由丈夫王X保管,在乡镇、村委干部协助劝解下,答应先支付部分执行款24万余元,由村干部担保王X、李X夫妻一同到庭付款协商。但王X、李X夫妻到庭后态度蛮横,扬言绝不拿出一分钱。为督促王X履行,法院依法对李X予以司法拘留。怎知,王X依旧无动于衷,并表示判刑也不拿出钱。
    法院针对王X、李X夫妻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将其犯罪事实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察。2013年3月王X、李X夫妻被依法逮捕,同年8月,检察院以王X、李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官做了大量细致调解工作后,终于使得婆媳双方冰释前嫌,自愿达成民事部分的和解协议,阿英表示谅解公婆,公婆也及时兑现了承诺的款项。
    但是,王X、李X夫妻之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并不会因此而免受刑罚。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王X、李X夫妻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已和原告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给付义务,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王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李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