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乙丙方关系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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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甲乙丙方关系怎么界定
    无强制性规定,由双方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合同中甲乙丙这三者的关系并没有确切的规定,这个完全是依据三方当事人自己来进行约定的,甲乙丙这三方的法律地位有可能会出现变化,这三方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