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和收据都丢了怎么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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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合同和收据都丢了怎么办押金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这些现金属于质押。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知识
    按照《担保法》
    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针对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所以我们就要按照本文的内容介绍来进行处理,才能在租房合同和收据丢失之后做好相关的处理,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