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送花圈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法律援助

    那么婚礼上送花圈是否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依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下列人格权利被侵犯的,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死者的姓名、名誉、肖像、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被侵犯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
    尽管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立法精神,婚礼是有纪念意义的,送花圈破坏婚礼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案例分析
    2月19日17时许,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把花圈送到了正在办婚宴的赤城路某酒店门口。当民警到达现场时,行为人已经离去。
    经调查,送花圈的青年男子许某,为福溪街道水南村人,有盗窃、吸毒前科。其朋友张-丽(化名)于1月28日晚上因琐事与新娘李芳(化名)在某酒吧打了一架,造成李芳额头轻微伤。2月7日,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张-丽赔偿李芳损失费5000元。许某为朋友张-丽赔偿一事心怀不满,遂于李芳结婚当日,将一个花圈送到了其办婚宴的酒店门口。
    城东派出所立即对该案受案查处,组织警力抓捕嫌疑人,并敦促嫌疑人家属规劝其投案自首。迫于压力,许某于2月20日上午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认定,许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警方认为,许某的行为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类似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