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与其他女人同居 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没有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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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女士:你好江苏律师,我发现老公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此女人也有家庭,请问他们构成重婚罪吗?据我了解,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刘*军律师:
    1994年以后,未领证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但这仅限于民事领域,但我国刑事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你老公与那个女人已经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关重婚罪的法律法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