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 结婚彩礼纠纷法律处理意见
法律援助订婚结婚彩礼纠纷法律处理意见
我和老婆2012年12月底结婚,到现在整整一年了,婚后一直不和,总是为了鸡毛蒜皮小事和我争吵,现在实在呆不下去了。婚前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作为婚房,只是基本没住,当然离婚后还属于我家的,她家给她买了一辆车,其中有8万块是我家的彩礼钱买的,离婚后能要一部分吗?(我们现在还和我爸妈一块过,没分家,她和孩子的户口也是登记在我爸的户口本上的).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抚养权应该是由她抚养,我想问一下,我每个月给多少钱?给月工资的百分之多少?再有如果协议离婚不同意的话,到法院起诉,我起诉和她起诉有什么不同?是不是谁起诉不利于谁?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且用于共同生活消费,返还彩礼是不被支持的;法律规定在20%-30%,最高不超过50%,烟台这边一般按工资的25%比例给!孩子未满一周岁,通常你提出离婚时不被支持的,你老婆提出就没有障碍。不存在谁起诉就有不有利一说!
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时的另一种救济权利,没有什么确定的对哪一方有利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关于财产方面,房子应当认定为你一方的个人财产。车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彩礼钱的返还问题,只有双方没有实质上在一起生活,并且不返还的话会明显导致另一方的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法律才会支持返还。你这种情况都有了孩子了,一般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法定条件。最后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20%至30%之间确定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