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房产能否抵押贷款

法律援助

    一、拆迁赔偿房产能否抵押贷款(《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拆迁赔偿房如果具产权没有异议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为债务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拆迁赔偿房如果具产权没有异议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为债务提供担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