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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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于承揽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管辖介绍,大家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法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情况。这对于发生合同纠纷之后进行解决时比较重要的一点,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