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法律援助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理解: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权利义务不再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不受法律限制。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拒绝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订通知是法定义务。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律师建议: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取得其明确的书面意见书。因为用人单位如果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到劳动者退休。但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的流失。核心员工的流失可能导致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机密的泄露;导致企业关键岗位的空缺,影响企业的整体运作,甚至可能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重新招募和培训费用。
律师提醒: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续订劳动合同的。
律师提醒:只要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员工提出,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工作完毕,合同即告终止。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用工方式和其他员工无异,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享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
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只要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就能说明劳动者胜任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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