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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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主管不同意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试用期走过了劳动法规定,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主管不同意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