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人寿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援助

    定期人寿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定期寿险是一款保费低保障高的保险产品,一般属于消费型。如被保险人今年45岁,购买定期寿险20万元,保至65岁,交费期20年,在这20年里面,比如在50岁的时候,被保险人万一出现了疾病死亡,意外死亡(或失踪后经法院审定为失踪死亡)保险公司都将赔偿给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20万元。
    二、定期人寿保险该如何理赔
    (一)定期寿险的理赔一般需要下面材料:
    1、死亡证明或法院认定失踪证明。
    2、保险单。
    3、最近一期交费证明。
    4、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
    5、受益人身份证明。如果受益人是多人,多人的分配协议和多人的身份证明,或由法院审理的利益分配判决书。
    (二)备齐以上材料可通知为其跟踪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或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理赔报案。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将会赔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需要补充材料,客户根据保险公司要求补齐后,保险公司应该在15天以内,支付保险金。个人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