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寿保险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援助《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其他:如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二、买人寿保险应注意什么?
(一)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法》同时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16岁以下少年儿童、精神病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上述两项规定限制。
(二)对受益人的指定要合法
《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三)选择合适的交费方法
同一个险种,往往有多种交费方法可供保户选择,如一次交清全部保费的趸交方式,按年、半年、季、月交纳的分期交费方式等。这主要是为了方便保户,从根本上说,并不存在“哪一种更优惠“的问题。因此,要看哪一种方式对您更合适。例如,对于现在收入比较丰厚,但收入不够稳定的人来说,采取趸交是比较稳妥的方法;对于收入稳定的人来说,如果采用年交方式,并延长交费期间,可以使交费更加轻松,也可获得更大的保障。在付款方式上,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多种途径供您选择。主要有:1.保险公司派人上门收费;2.保户自己到保险公司交纳;3.委托银行自动转帐。其中委托银行自动转帐可能会有一些优惠。
(四)遵守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会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单上书面告知有关重要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过失隐瞒,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属故意隐瞒,保险公司还有权不退保费。
(五)索要统一收据
交付保险费时,注意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相信和接受营销员个人出具的借条、收条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您务必拿到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则应将所收保费全部退还给您。
(六)注意保险生效时间
我国保险公司一般规定,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保险才开始生效。请询问您选择的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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