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盈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援助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