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有什么义务
法律援助一、参保单位有什么义务
1、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
2、按照核准的数额到地方税务所缴纳失业保险费;
3、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4、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告之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参保单位享有的权利包括:
1、向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记录;
2、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名单和有关材料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障;
3、对不落实有关政策的经办机构或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据实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三、养老保险金按什么比例交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四、新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保手续
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一)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二)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三)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在实际中,只有合法的办理相关的保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本文还介绍了其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