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工跌落车下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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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卸工跌落车下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装卸工为临时上车装货的人员,不是乘坐车辆的人员,也不是驾驶人员,因而不属于车上人员。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从车上摔下受伤,应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装卸工在受伤的情况的话,一般是属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第三者,如果说对方有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赔偿的,那要看对方是不是买了这个保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