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交费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吗

法律援助

    一、未按期交费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吗
    我国《保险法》第57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用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见,只要投保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来后60日内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在这一60日的宽限期内,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当期应交的保险费。
    二、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有哪些
    (—)不属于保险责任
    由于没有搞清手中所持保单的保险责任,而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最后遭拒的情况也比较多见。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每一份保险都有自己特定的保险责任,保险并不是万能的,并不是“百险皆保”,买保险不能望文生义。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不能谴责“霸王条款”之时却无理取闹。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是事前了解清楚自己(家人)所买的保险,可以承担哪些保险事故的责任。另外,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买保险前一定要看清楚保险的理赔范围,知道出险之后什么能赔、什么不能赔。
    (二)不如实告知和申报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
    诚信是保险最基本的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等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进行如实答复。如果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三)他人代签名
    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屡见不鲜,有家属、朋友、同事(团险中多见)代签的,也有保险代理人代签的,但无论何种情况,投保中代签名都是绝对不可取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绝对不赔的。
    (四)观察期内生病
    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医疗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也为了降低保险公司风险,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保险责任从等待期(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任。
    (五)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
    目前,企图以“杀妻”、“自杀”、“杀儿”等方式获得高额保险金的案例常见于报端,不少人为了获得保险金,不惜以牺牲自己或家人的生命来做赌注。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既是犯罪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一分钱赔偿。豪赌一把的结果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保险金拿不到,还要接受法律的严厉惩罚。
    既然投保了,建议投保者就应该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去缴纳费用,按时缴纳费用对于投保者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能够避免产生各种纠纷。对于未按期交费保险公司不肯赔偿该怎么样去应对,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