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问题与传统解决方案

法律援助

    农村土地改革的主旨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的农户家庭农场。
    法律分析
    1.依法取得农村村民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必须履行完备的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取得。
    2.永久使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公民,使用权没有期限,由公民长期使用,长期不变。可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厕所等建筑物,并享有所有权;在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发展庭院经济,并对其收益享有所有权。
    农村土地改革:
    1、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3、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
    结语
    农村土地改革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经过完备的申请手续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宅基地使用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公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厕所等建筑物,并享有所有权。同时,公民还可以在宅基地上种植花草、树木,发展庭院经济,并对其收益享有所有权。为了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我们应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等措施,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效力,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