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骗子雇内地人挖眼自残骗保险金

法律援助

    廉署行动拘捕22人
    廉署去年接获举报,获悉有多间保险公司职员涉嫌收受贿赂,处理以虚假资料申请的保险索偿,于是展开调查。6月14日,廉署执行处出动150名调查人员,展开“明灯行动”,先后拘捕16男6女,年龄介乎27-67岁。其中7人为诈骗集团主要成员,包括集团主脑,全部受雇于3间保险公司的两名现职及4名前任保险经纪,职位最高至高级经理,余下一人为集团的内地成员。此外,廉署还拘捕了两名受聘自愿刺瞎眼睛的内地男子、一名60多岁的香港私人执业眼科医生。其余12人涉嫌出售身份证,供诈骗集团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出面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行动中,廉署还查获130张香港居民身份证,以及大批证明“投保人”在内地遇上工伤或车祸、被铁钉或汽车挡风玻璃“插伤”眼睛的验伤报告。
    内地招聘“卖眼”人
    廉署执行处e组首席调查主任吴*国前天在记者会上表示,不法分子安排内地人士伤残身体以骗取保险的手法罕见残酷。该集团于2003年开始运作,至2005年进入收成期,先后有12间保险公司牵涉在内,涉及保金高达1800万元,已发放980万元。廉署行动成功阻止多宗即将发放的保险赔偿。
    该集团的行骗手法是,犯罪分子先以每张500元搜购港人身份证,另以1500元酬劳招聘港人出面向保险公司购买工伤或交通意外保险,并在银行开户作转账之用,向保险公司投保额由30万至300万元不等。另一方面,诈骗集团在内地招聘“卖眼”人,通过人为造成的工业或交通意外导致伤残,甚至串谋医生刺瞎他们的一只眼睛。其后,“卖眼”人被安排以旅游签证到香港,持由诈骗集团提供的身份证向保险公司骗取巨额保金赔偿。该诈骗集团会串谋一名香港注册西医进行验伤,证明“卖眼”人因伤失明,更有实施手术将眼球挖出,并签发伤残报告,令保险公司批出赔偿,成功诈骗保险金。
    “卖眼”最高仅得30万元
    据悉,目前已查实的4名被刺盲眼者,均来自内地,是通过该集团在内地的一名主脑从潮汕等多个地区物色的。其中一人刺盲眼睛后得到30万元酬金,另一人得到20万元,另外2人因事败未得到酬金。廉署调查这4人均是在当地医院经施手术造成“残疾”,然后虚报为工业意外或其它意外,由该集团代为申领保险赔偿,然后持护照来港,过关后改持买来的身份证,到医院求诊和验伤,再在受贿的保险从业员协助下,加快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