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理财:投资公告中的买入价与卖出价
法律援助编者按:自**保险公司在本报定期刊登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单位价格公告后,编者接到了多个读者打来的电话,询问价格公告中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就此专门请教了**保险公司非传统险的有关人士。
按照条款规定,买入价是客户保费分配入投资帐户的那部分资金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用的价格。同样,卖出价就是客户退出投资帐户时,将投资帐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所使用的价格。客户退出投资帐户是指客户的部分领取、退保、满期给付的行为。
以平-安12月1日公布的公告为例,“买入价为1.1039,卖出价为1.0487”,表示1999年11月1-30日购买**理财保险的客户第二年可进入投资帐户的资金折算为投资单位的价格为1.1039,即帐户中购买的投资单位数=分配入投资帐户的保费/1.1039;而1999年10月23-31日购买**理财保险的客户,如果在11月1-30日提出退保或部分领取申请的,则其投资帐户的价格=投资单位数量×1.0487.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价格公告实际上仅与上海1999年10、11月份的世纪理财客户有关,但为什么还要在全国的媒体上公告呢?因为全国许多购买了投资帐户的客户或准客户都在密切关注帐户的投资运作情况,他们需要得到帐户运作的系列连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