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该找什么部门办证及内容

法律援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该找什么部门办证及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其发证机关是: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包括哪些内容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方式:一般为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招标、拍卖、公开协调等方式;
    承包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承包的,填写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出嫁、嫁入、升学、参军、考入公务员、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2.?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承包地所在的地方土名;
    实测面积:测绘公司实测公示确认的面积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块,应记载该农户按其股份计算占有的面积;
    四至:承包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相邻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4.?承包地块示意图
    指反映承包地块界址及四至范围的图形。附图可以打印,也可以粘贴。采用粘贴方式的附图,应加盖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骑缝章。
    农民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证书中规定的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除国家或地方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不得随意改变承包关系收回农民的承包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