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令下达后的诉讼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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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拆迁令下达后的诉讼期是多久
    拆迁令下达后的诉讼期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1、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拆迁诉讼期是六个月,应该从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