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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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