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是干什么的

法律援助

     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重点支持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主要负责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
    专业基本能力:
    1、初步了解建筑施工过程,具有一般的施工能力;
    2、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能力;
    3、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力学、施工测量、工程材料等基本知识;
    4、具有识读工程施工图的能力;
    5、具有比较熟练的测量放线、材料试验、钢筋翻样及加工等岗位的基本技能;
    6、具有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技术资料等初步管理能力;
    7、能够分析和解决本专业的简单技术问题,具有初步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能力;
    8、具有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意识;
    9、掌握建筑施工企业1~2个工作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并具有初步经验,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
    可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现场技术与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材料试验、测量放线、钢筋翻样及加工、工程资料管理等工作,也可从事造价计算、工程监理等工作。
    主要就业岗位有施工员、监理员、资料员、质量员、安全员、制图员、预算员、测量放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为就业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