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核算

法律援助

    首先,规范设置开发项目的成本核算科目
    对于开发项目的成本核算科目,首先在“开发成本”一级科目下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二级科目。可以在二级科目下,根据需要再设置三级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主要核算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拆迁补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归集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核算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含设备)。“基础设施建设费”核算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指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盈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等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
    设置“开发产品”会计科目核算已完工项目产品成本。在开发项目完工后将“开发成本”科目的余额结转至“开发产品”。
    其次、合理设置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对象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对象。我们应按以下原则来划分成本对象。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销售的作为独立的项目成本核算;不能对外销售的先作为中间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分摊入成本对象。分类归集合原则,对于不同开发地点、竣工时间、产品形态不的分别设置不同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会因品质和业态不同而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所以在划分成本对象是应考虑成本差异的影响。成本差原则,开发产品会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成本出现较大差异,所以,划分不同成本对象予以核算。
    在以上原则基础上,成本对象的设置应有利于对项目成本的管控;在设置成本对象应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项目人、财、物等配置,合理划分成本对象,以利于对开发产品成本的控制。
    再次、及时归集和反应开发产品的成本信息
    在成本归集和反映时我们应强调信息的及时性。因为及时归集和反映开发产品的成本信息,能我们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及时反映开发产品的成本,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以确保及时归集成本信息;减少成本信息传递过程中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以及时归集成本。对于未结算项目,应合理预计成本;在预计成本时我们应坚持谨慎性原则。
    总之,可靠及时的成本信息能提高我们财务管理的水平;所以我们的财务工作中应重视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