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房拆迁是按户口人数算吗

法律援助

    上海公房拆迁是按户口人数算吗?
    以面积计算为主。
    上海市拆迁补偿安置人口参考标准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一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二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四)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三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二)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三)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四)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网小编提醒您,公房拆迁的补偿方案并不固定,具体要根据实际给予的补偿标准来看。对于公房拆迁等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点击线咨询系统,与本网律师一对一的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