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拆迁改造的逻辑启示
法律援助最新的消息是,1月25日,广州市公布了《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并征求市民意见,此次拆迁涉及60万人口,资金超过千亿,“总面积达54平方公里之巨、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广州旧城,将脱胎换骨、重新布局”。在这前一天的一则新闻是,在广东最大旧改项目——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中有871户村民可以获得补偿,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由于拆迁过程的“和谐”和迅速而独特的造富效应,这样的过程被视为城市拆迁的成功样本,一时间风生水起,集聚了来自各方艳羡的目光。
我们必须承认,与动辄暴力相对,充满血泪的拆迁过程相比,政府开始改变主导一切的强势面目。在广州的《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的操作中,拆哪里,建哪里,怎么拆,怎么建,如何保存地域风貌、市民情感、历史传承、文化内核,开始向社会各界和市民广泛征求意见。深圳大冲村改造的货币补偿是每平方米1.1万元,这种相对优厚的补偿标准已经让很多人对这种所谓“不劳而获”的致富之路有了意见。
从目前汹涌的城市建设大潮来看,所谓“旧城”、“老城”或者是“城中村”,几乎是每一个城市最不能容忍,最急于更新改造的对象。从城市面貌来看,它们身处城市中心却又低矮昏暗,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格格不入;从城市管理来看,这里人员往来复杂,市容脏乱,管治困难;从建设的收益来看,这里还经常是“地王”的诞生地。因此在地方政府眼里,旧城改造,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但在低收入者、刚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者眼里,这里却是以较低成本的居住在城市唯一可能的地方。在这种市场形成的“廉租房”里,不用付出高昂的房租,有便宜的饮食可以选择,原住民则也因为新移民的居住、饮食增加了就业机会。一旦被拆迁,租住者需要重新找住处,甚至换工作,而原住民即便是得到了补偿,除了钱,他们的“新生活”失去了根基。
当城市化的飞速推进在物质层面得到实现,在政府的主导和强力推进之下,旧城改造几乎被想象为“一步跨进天堂”的理想状态。政府的行政和经济力量的强大,时时都在催生这种“打碎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冲动。但是,如果城市在不能短期内提供体面和充足的廉租房给迅速城市化过程中急剧增加的外来人口和低收入者,如果不能在社会保障上给予足够的生活支撑,只用赶走人的方式来治理脏乱差,来改变城市的面貌无疑是一种歧路。在把穷人赶到郊区就以为实现了现代化,是当前必须破除的城市建设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