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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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院调解流程是什么1、法院调解的程序三步骤;调解的开始、调解开始后、调解的结束。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调解的结束就是整个调解过程中的最后一个步骤。无论调解的结果是怎样的,法院调解人员都不能私自干涉案件。2、法律依据:《民事调解规定》第二条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和解。”由于调解过程中法官的主导作用,导致了法官的作用大而当事人的作用小,法官主动而当事人消极,法官权力大而当事人权利小的职权主义诉讼格局,法官的中心地位决定了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事实能否查清楚,决定了在包含复杂法律问题的案件中能否正确运用法律,这其中或因法官素养不高、体现为执法不公,偏袒义务人方,或因法官功利心驱使体现为尽快结案,或因趋利避害影响表现为不敢下判,害怕上诉改判、影响个人业绩,调解往往是以权利人通常是原告和向义务人通常是被告作出单向让步,也就是说,让有理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某些权利,作出让步,以求得案件解决,从而造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足,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二、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离婚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