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迁有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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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危房拆迁有什么法律规定
    危房要拆迁,必须要经鉴定是属于危房后,才可以进行拆迁。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危房拆迁的赔偿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补偿。第二种就是产业置换,货币补偿的话,就是说按照房屋的区位,面积,人口,等等来决定赔偿一定数量的金额。产业之环就是赔偿另外的房屋赔偿相同价值或者相应的价值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虽然危房从其安全性来讲,进行拆迁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为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保障,也不能够随意对房屋进行拆除,法律必须对其制定一些标准,比如什么是危房,应该如何进行拆除等。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进行法律咨询的,欢迎您联系法律咨询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