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土地证办理资料

法律援助

    南京个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单、双方申请书)。
    2、、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正反面复印件);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土地分摊转让证(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7、房屋来源合法有效文件,买卖契约、折迁安置协议等(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8、房屋含有独用院落的,须提供有关证明。
    注:有分割证的可单方申请,其余均双方申请,单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对比推荐:
    上述内容来源于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