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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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 公积金贷款 账户余额怎么提取这一问题解决后,如果要进行贷款则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及经历以下流程: 1、贷款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 住房公积金 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 身份证 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 债权债务 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 抵押 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 质押 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 公积金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 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 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条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