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建设了低补偿标准一览表
法律援助地类 |
土地补偿倍数 |
安置补助倍数 |
青苗补偿倍数 |
征地补偿倍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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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用 地 |
耕 地 |
水田、菜地(鱼塘、藕塘) |
人均耕地>1.8亩 |
其中,安置农用宅基地的征地补偿按补安置点的地类、标准予以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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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耕地≤1.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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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人均耕地>1.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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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耕地≤1.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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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px;padding-right:7px;border-top-style:none;background:white;border-left-style:none;border-right:#000 1px solid;padding-top:0cm" valign="top"> 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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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灌木林、疏林地、迹地(乔木林、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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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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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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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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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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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注:1、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行纳入拆迁范畴;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以土地年产值为依据,分别按表中补偿倍数予以补偿;3、表中所列入人均耕地面积采用的是土地详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