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基本常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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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房屋拆迁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活动的分类
    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2、按项目性质分:可分为市政道路拆迁,房地产开发拆迁,社会事业拆迁,工业项目拆迁等。
    二、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
    1、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房屋拆迁资质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的独立法人单位。
    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纳入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机构。
    6、房屋拆除单位(拆除公司):指具有房屋拆除资质,在拆迁活动中负责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单位。
    7、拆迁管理部门: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三、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五、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①货币补偿;②产权调换。具体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六、如何认定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
    1、土地的合法性和土地面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为合法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合法土地面积。
    2房屋的合法性认定:依据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③市区1985年的测绘图。进行认定。
    七、始终达不成协议的怎么办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2、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调解;
    3、拆迁管理部门下达《行政裁决书》;
    4、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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