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城改造补偿方案出台 最高可奖房价15%

法律援助

    补偿标准提高
    不等于拉抬房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公布,《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意见》是在2008年拟订的《广州市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修改完善的,此后广州选取了越秀区东濠涌沿线综合整治项目和荔湾区宝盛沙地二期旧城改造项目作为试点,前者仅用了4个月时间完成了1100多户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而宝盛沙地项目仅用3个多月完成了96.28%的动迁工作。
    “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提高,不等于会拉抬中心城区的房价,房价还是取决于供求关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波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旧城改造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配合“中调”,抽疏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环境,商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将增加,同时由于原来的城中村和工厂用地得到释放,住宅用地的供应也会增加,缓解当前商品房市场的供需矛盾。
    城中村改造
    村民可自主选择模式
    黄*波表示,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村民可以选择自主改造和与开发商协商公开出让两种模式,但也可根据村民实际意愿,选择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模式;而对于被拆迁的普通市民,则只能有纳入政府储备土地一种模式。
    根据《意见》,旧城更新改造实施前各区将就改造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