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货币补偿攻略

法律援助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计算
    (1)房屋的拆迁货币的补偿=合法拥有的房产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装饰装修商定补偿金额(或者是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子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
    (2)房屋的拆迁补偿的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办理买房落户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条件:
    1.首先一定已在此商品房居住;
    2.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户藉证明(到原户籍的派出所出具);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其复印件(迁入的人员慢16周岁都需要复印件);
    5.结婚证的原件和其复印件(离婚证的原件和其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需要去银行复印且盖该部门印章;
    7.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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