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抽奖应该怎么参加

法律援助

    1,发票抽奖(中奖)怎么办理各地都有区别,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机机构。
    2,以下是沈阳的办理方法,供参考:
    一、摇奖、刮奖范围
    (一)发票种类:《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含百盛餐饮(沈阳)有限公司餐饮业专用发票,以下统称《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
    (二)参与人员: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行业: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租赁、物业、婚庆、沐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仓储、体育业(健身房、球馆等)及其他服务业等。
    (四)摇奖、刮奖区域: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者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属于发票摇奖范围;依法开具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属于发票刮奖范围。
    三、摇奖、刮奖方式
    (一)摇奖方式
    1.摇奖基本单位:发票票面金额每100元为一个摇奖基本单位。发票金额超过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整数倍累加摇奖基本单位,给予相应次数的摇奖机会。发票金额合计超过百元整数倍的,尾数部分因不足百元不参与摇奖。
    2.摇奖号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上方的12位代码、8位号码和摇奖系统生成的4位顺序号码构成摇奖号码。顺序号码按照发票金额每百元设置一个。
    3.摇奖程序:每期摇奖共进行二次。第一次摇出1个一等奖中奖号码;第二次摇出1万个二等奖中奖号码;一等奖和二等奖可兼得。一等奖中奖号码当场公布,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可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y.lnsds.gov.cn)和114电话查询台进行查询。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
    4.组织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组织摇奖活动,使用公证部门认定的专用电子摇奖设备摇奖,摇奖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
    5.摇奖期限:全年开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消费者当月取得的符合摇奖范围的发票参与当期摇奖,已经参与过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摇奖。
    (二)刮奖方式
    1.刮奖基本单位:以单张《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票面金额为5元、10元、50元的)为一个刮奖基本单位。票面金额为1元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不参加刮奖。
    2.刮奖程序: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即时刮开刮奖区,中奖标识为“壹拾元”,未中奖标识为“护税光荣”。奖金由发票开具单位以现金形式当场支付。由发票开具单位垫付的奖金可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地税机关按垫付奖金额度的5%支付发票开具单位手续费。
    3.承办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布奖。
    四、参与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金额超过100元(含)的,经营者将发票开具信息传送地税机关发票摇奖数据库后,即可参加当期摇奖。因经营者未及时向地税机关传送发票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发票不能纳入摇奖的,可持发票原件到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二)个人消费者取得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沈阳市各区、县(市)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即可参加摇奖。登记时应提供发票原件,税务机关予以登记并出具发票摇奖登记单,对发票原件加盖“已登记,不得用于报销”印章,发票原件及发票摇奖登记单交消费者留存,作为兑奖凭证。
    (三)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时,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家”软件开具,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手机电话号码”,可同时参加一等奖、二等奖的摇奖;未填写手机号码只填写“个人”的发票,不参加二等奖摇奖,可正常参加一等奖摇奖。付款单位(个人)栏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参加摇奖。
    (四)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或进行摇奖登记后,可在72小时后通过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y.lnsds.gov.cn)查询,进行摇奖资格查询确认。
    (五)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沈阳市统一定额发票》刮开刮奖区域参与刮奖。
    五、兑奖方法
    (一)摇奖奖金兑领方法
    一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1.兑奖期限为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中奖人可在兑奖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如兑奖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兑奖窗口(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电话:22920337、22917278)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不滚入下期。
    2.兑领奖时,兑领奖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到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的兑领奖者须提供发票原件和摇奖登记单,否则不予兑奖。税务机关对中奖人信息给予保密,未征得中奖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发布。
    3.兑领奖人兑奖时税务机关保留中奖发票原件,留存由兑领奖人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兑领奖人领取发票中奖奖金时,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兑领奖时,地税机关仅对持有中奖发票者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其他责任。
    二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二等奖不需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奖。由地税部门以电话费的形式于开奖后一个月内直接存入个人消费者在发票付款单位栏次填写的个人有效手机电话号码账户中,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中奖。
    如因发票中留存的手机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无法辨识造成无法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兑奖责任。
    如手机运营商因系统原因,造成中奖奖金未予兑奖的,中奖者可持发票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由地税机关通过运营商予以补发。
    (二)刮奖奖金兑领方法
    个人消费者可在取得中奖发票的消费场所领取10元奖金。消费场所兑付奖金后,留取中奖发票原件,并持中奖发票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垫付的奖金和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