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须知
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
2、《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申报明细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缴费证。
业务流程
一、确定发放对象
1、个人准备: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缴费证。③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村(居)对申领人的资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
3、乡(镇办)对村居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区农保处。
4、区农保处审核汇总后,登录《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上报市农保办。
5、市农保办审核确定发放对象,签发《领取证。
二、养老金申报
1、区农保处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申报明细表,每月10日前连同《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上报市农保办。
2、市农保办对各区报表进行审核,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汇总表,每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申请划拨养老金。
三、养老金发放
1、市财政局每月20日前将资金划拨到市农保办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
2、市农保办每月25日前将资金划拨到各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3、区农保处为新增领取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每月月末将养老金划入领取人存折(卡),将《领取证和存折(卡)发放给领取者。
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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