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高中因欺凌而得了抑郁症,现在大学毕业,难忘,难受,能不能要求学校赔偿?

法律援助

    高中遇到校园欺凌的处理办法是: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以前高中因为欺凌得了抑郁症,现在大学毕业了,难以忘怀,很不舒服,能不能要求学校赔偿??
    高中遇到校园欺凌的处理办法是: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失恋而自杀的大学生,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有管理的义务。大学生一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作为管理者,与大学生之间不存在特殊的监护责任。学校若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及时干预并尽到管理义务。
    因此,对因失恋而自杀的大学生,学校不存在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出于自愿或经协商,可以给予学生家长一定的补偿。
    孩子在学校受伤,对方带医院去看,别人不问,能不能要求其他赔偿
    学生在学校受伤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生受伤的原因来做不同的区分。(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2)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证明责任在学生一方。(3)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当受害人不能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或得不到完全赔偿时,如受害人能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则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二孩玩耍时,对方受伤,但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叫我们赔偿,要不要赔偿?
    小孩玩耍误伤,由监护人进行赔偿,一般是赔偿受伤所致的医药费等合理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各自过错划分责任,如果无法判定各自过错,受伤孩子存在一定过错的,误伤孩子监护人在应承担责任范围内对该受伤孩子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当两个孩子玩耍时,对方受伤了,但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叫我们赔偿,要赔偿吗?
    两个小孩一起玩,一方受伤了,要区分以下情况负责: 1、一方自己不慎受伤,自己负责; 2、对方不慎导致伤害,对方家长作为监护人负责; 3、双方各自都有过错,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根据受伤原因和过错程度来判断由谁负责,责任大小,一旦确定由对方小孩负责,具体法律责任由家长承担; 4、和对方孩子无关的意外导致另一方孩子受伤,自行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