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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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
    根据已出台的《〈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并提出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
    根据该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装修部分评估中已包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空调、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接入等设施,按实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未列明的其他房屋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
    二、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详细标准
    1、砖混附属用房每平方米360-420元;砖木附属用房每平方米260-320元;简易附属用房每平方米160-220元;彩钢板房(展开面积)每平方米80-120元;
    2、一砖院墙每平方米40-50元;砖石(乱石)院墙每平方米35-45元;条砖院墙每平方米25-35元;砖铺或水泥地面硬化每平方米10-15元;
    3、防盗网1个40-45元;铁棂防盗门1个200-300;普通防盗门1个500-800元;塑钢、铝合金窗每平方米100-120元;营业房卷帘门每平方米100-130元;玻璃钢防雨罩每平方40到50元;雨搭20-30元。
    4、暖气片1片80-150元;暖气炉1个200-350元;太阳能热水器1个400-600;电热水器1个300-500;电表1个200-300;院内电灯(含拉、吊盒)1个7-10;水表井(外表)1座150-200;分户水套表30-40;水管5-8水嘴(含截门);水池每平方米50-80;洗手盆(全套)1个60-80;坐便器(全套)套160-260;蹲便器(含污水管)60-80。
    5、拆迁树木补偿标准:5厘米以下每棵10元;6-10厘米每棵20元;11-15厘米每棵60元;16-20厘米每棵120元;21-25厘米每棵200元;25-30厘米每棵300元;31-40厘米每棵400元;40厘米以上每棵5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主要包含该标准的总体要求和详细标准两方面。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房屋附属物虽然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该物首先是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其次该物不能是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也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