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的过程中能选择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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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的过程中能选择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吗
    房屋征收时,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征收补偿,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究竟是选择以房换房还是选择作价补偿,我们认为应当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人的自由,征收部门没有强制决定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补偿因为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的财产权益的损失。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被拆迁入放弃被拆除房屋的产权,由拆迁入以市场评估的价格为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者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首先,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两种。目前,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产权调换。
    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房换房。这种补偿方式有利于贺某保护自己的房屋产权,特别是像贺某这种需要继续住在征收地区的住户,以房换房更有实际意义。但是产权调换在有些情况下也是难以适用的,比如房地产公司确实已无可调换的房屋。
    二是作价补偿。
    作价补偿时,征收部门必须先对被拆除的房屋的面积、区位和用途按照市场房地产行情进行评估,然后再作价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征收部门在无房可换时的困难.
    三、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补偿方式,就是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即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另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该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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