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计方式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企业要上市必须先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2、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资本金最低限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审批程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行政审批制度,它的成立必须先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再到省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最多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5人,无上限。股东变换的时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时变换,但必须经内部同意,老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必须自公司成立3年后方可转让股份,若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受让权。3、设立股份公司的意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组织较规范、资本金额大,为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于:一是实力强大的象征;二是比较规范、利于科学管理;三是上市的前提,因为上市前必须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5、有上市目标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注意的事项。资产:要清晰、独立;主营:要突出,主导产品的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75%以上;人员:要与股东及其他企业独立,不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财务:要有独立的帐册、银行户头和独立的财务人员。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准备工作。策划方案:对整个方案进行设计,如股东、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确定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签定发起人协议:①出资物及数量:各股东的出资物形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②折合股数及比例:各股东入股资产折合的股数及占总股本的比例;③权利和义务:作为发起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财务审计:对近3年的财务进行审计;资产评估:对入股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公司章程(草案):是公司以后的行为准则,必须认真对待。7、申报程序上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申请报告;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若有);验资报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协议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市体改部门--省体改部门--省政府--获得省政府的设立批复8、召开创立大会。省政府批复后要召开创立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审议筹建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选举监事;审议筹办费用。9、办理工商登记:创立大会召开后,到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方为成立。10、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如何上市前进行规范。股东及其产权的合法性:证券公司一般要对股东及股东出资、产权等问题进行审查;成立过程的合规性:审查其设立时的手续是否完备。必要的资产和业务重整:根据有关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要求,对业务及相应资产进行必要的重整。1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企业已是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是整体变更的设立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股东:不得少于5人,若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及5人,则要增加到5人以上;股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为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数。若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及1000万元,则股东要再投入部分资产,以达到1000万元以上。变更程序:与前述的程序、内容相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