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法律援助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1、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二)、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季农作物(如:收小麦后,种植秋白菜)和种植经济作物(如:西瓜、甜菜等)的。
    (三)、二类水浇地:指坡度在2—6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四)、旱平地:指地势平坦,坡度在2-6度(不含6度),无灌溉条件,靠天然降水种植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五)、旱坡地:指地势起伏不平,坡度在6度—15度,无灌溉条件,仅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六)、菜地:指常年固定种植蔬菜的畦-田(即:全年耕地现状为种植茄子、豆角、柿子、辣椒、黄瓜、韭菜等,几年来始终种植蔬菜的耕地)。
    (七)、简易大棚地:指用砖、土及木、钢筋等材料建造,没有增温保护设施,冬季不能正常生产的大棚地。
    (八)、温室大棚地: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围墙为砖墙(或土墙),有增温设施,冬季能保证蔬菜生产的大棚地。
    (九)、林地:指生长乔木、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地。
    (十)、园地:指在有水源工程和灌溉设施,能正常灌溉的水浇地上,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公顷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以上的土地。
    (十一)、未利用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及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滩涂、裸土地、荒沟等。
    (十二)、农村建设用地:指城乡宅基地、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交通道路、水利设施、工矿仓储、商业等非农用地,包括交通绿化用地及护路林。
    征地拆迁阶段工作有哪些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时想要提高具体的赔偿额,应该来法律咨询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