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征收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集体土地的面积以经批准的项目征地红线确定范围为准,地类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的规定,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小榄镇、三乡镇、沙溪镇、古镇镇属三类地区;火炬区、五桂山、东凤镇、南头镇、东升镇、横栏镇、大涌镇、坦洲镇、黄圃镇、三角镇、南朗镇、民众镇、阜沙镇、港口镇、神湾镇、板芙镇属四类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区街道、石岐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小榄镇、三乡镇、沙溪镇、古镇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中山港街道、五桂山街道、东凤镇、南头镇、东升镇、横栏镇、大涌镇、坦洲镇、黄圃镇、三角镇、南朗镇、民众镇、阜沙镇、港口镇、神湾镇、板芙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1.迁移坟墓补偿费。
    (1)一般土坟:2000元/穴。
    (2)骨坛:1000元/个。
    (3)砖砌或水泥的坟墓:3000元/穴。
    (4)大型、豪华墓地另行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建(构)筑物补偿费。
    (1)水电齐全框架结构房屋:1500元/平方米。
    (2)水电齐全混合结构房屋:1200元/平方米。
    (3)砖木结构房屋:950元/平方米。
    (4)简易结构(牛栏、猪舍及滴水檐蓬低于3米的砖木结构房屋):400元/平方米。
    (5)星棚:650元/平方米。
    (6)围墙:120元/平方米;挡土墙:250元/立方米。
    (7)水泥地面、晒场:7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粪池、水池:450元/立方米;水井:1300元/口。
    (8)装饰装修:按具备相应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9)具有合法经营功能的房屋,根据具备相应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补偿相应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
    (10)拆迁房屋按每户3000元给予水电、搬家补助费;以安置地形式进行补偿的,自被征收房屋交付之日起,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12元/月标准补偿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且每户不低于500元/月。
    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与管理
    (一)用地单位必须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按约定支付后,被征收人应当按约定期限交付土地。
    (二)市、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及各村民委员会将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办法向被征收人公开,并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市、镇(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征地补偿款合法合理使用的监管工作。
    征地补偿争议解决
    (一)被征收人收取补偿款后,逾期拒不搬迁的,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存在权属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调处并确定权属后,依法协商和处理征地补偿事宜。任何人不得无理阻挠建设。
    (三)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先由属地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再次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被征收人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不领取补偿款,或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上面的所以相关的文件和文章都需要大家认真的阅读,因为涉及到各自的财产问题,不能马虎。同时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现在还有不明白的朋友,在这里法律咨询网的小编随时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