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3864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小坝镇、陈袁滩镇、大坝镇(以上三个镇城市规划区外),邵岗镇、叶升镇、瞿靖镇、峡口镇(除新田村和跃进村外)、青铜峡镇余桥村、沃沙村。平均补偿标准:346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青铜峡镇广武村、三趟墩村(原广武乡)、峡口镇新田村、跃进村。平均补偿标准:3173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