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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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楚德宏州盈江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1,盈江县平原镇县城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46000元/亩;Ⅰ-2,除平原镇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一般坝区,平均补偿标准:39600元/亩;Ⅰ-3,除1和2类区以外的其他山区及半山区,平均补偿标准:28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Ⅱ-1,弄璋镇、旧城镇、太平镇、新城乡、那邦镇已列入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平均补偿标准:40000元/亩;Ⅱ-2,弄璋镇、旧城镇、太平镇、新城乡、那邦镇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一般坝区,平均补偿标准:32760元/亩;Ⅱ-3,除1和2类区以外的其他山区及半山区,平均补偿标准:256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Ⅲ-1,盏西镇、支那乡、芒璋乡、油松岭乡、苏典乡、勐弄乡、卡场镇、铜壁关乡、昔马镇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区域,平均补偿标准:38000元/亩;Ⅲ-2,盏西镇、支那乡、芒璋乡、油松岭乡、苏典乡、勐弄乡、卡场镇、铜壁关乡、昔马镇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一般坝区,平均补偿标准:28800元/亩;Ⅲ-3,除1和2类区以外的其他山区及半山区,平均补偿标准: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