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补偿到底怎么算
法律援助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1、管家村东甘队229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7平方米。
2、管家村李家泾队334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7.8平方米。
3、管家村西甘队317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1.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0.6平方米。
4、施晋村赵家村队43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8.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8.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24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6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8.7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
外冈镇农用地54.7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4.7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外冈镇镇粮棉地3.60元/平方米,蔬菜地5.40元/平方米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16年1月2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外冈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外冈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