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菜地被征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法律援助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从根本大法的高度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确立。相应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权法》均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节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构建起了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问:农民的菜地被征收,我们农民怎么办?
答:根据相关规定,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报批前,市县要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充分听取被征地村民组和农户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
《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