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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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莱河,西至沙河-金马河-105国道,北至老万福河、南至凯盛大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胡集镇全部、卜集镇全部、鸡黍镇全部、王丕街道全部、羊山镇以东部分,鱼山街道老西河以东、除一类区片以外的范围,金乡街道除一级区片以外的范围,高河街道除一类片区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马庙镇全部,羊山镇除二类区片以外区域,鱼山街道除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霄云镇全部,司马镇全部,化雨镇全部,兴隆镇全部。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