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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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的土地区片范围:
    七里镇(大庙村);阳关镇(营盘村、阳关村、寿昌村、二墩村、龙勒村);莫高镇(新店台村);郭家堡镇(六号桥村、前进村、大泉村、梁家堡村、土塔村、七号桥村);转渠口镇(秦安村、五圣宫村、东沙门村、阶州村、定西村、盐茶村、吕家庄村、乡林场);黄渠镇(清水村、闸坝梁村、代家墩村、常丰村、芭子场村);肃州镇(武威庙村、河州堡村、孟家桥村、杨家堡村、姚家沟)。
    补偿标准:水浇地:43973元/亩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